当前位置: 瘫痪专科治疗医院 >> 瘫痪治疗 >> 从网易员工被暴力裁员,来看患病员工的权益
11月24日晚间,一篇名为《网易裁员,让保安把身患绝症的我赶出公司。我在网易亲身经历的噩梦!》的文章在网络上热传。作者称,自己是入职网易游戏5年的一名员工,在职期间遇到了一系列不公正待遇,包括绩效与个人实际工作情况不符;自己生病后,网易采用“逼迫、算计、监视、陷害、威胁,甚至被保安赶出公司”等各种方式让其离职,以避免进行N+1的离职赔偿。
如果员工在职时候百般劝退,而当事件成为舆论 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因此,我们可以看出员工患病是享有医疗期的权利的,不能以员工患病不能为企业所用了,没有使用价值了,就要想方设法辞退员工。当然,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医疗期的计算是按照实际工作年限和本单位工作年限,而主要是考量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另外,医疗期是从病休第一天开始开始,累计计算的。对于某些特殊疾病,如“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即癌症等特殊疾病的医疗期最起码是24个月,且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
职工享有不被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逾期终止的权利。
《劳动法》第29条第1项规定,职工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条第3项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是说只要劳动者患病了,用人单位任何情况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只要符合法定条件,用人单位还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患病后,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的的条件是:1、医疗期满,而且需要经过鉴定或者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2、程序上,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劳动合同的终止期限到了,但是医疗期还没有期满,怎么办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劳动合同期满,但是医疗期没有届满,应该把劳动合同期满的时间顺延至医疗期满时终止。
职工有获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的权利。
劳动者患病后医疗期满,无法从事原工作或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此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用人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给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而经济补偿的标准就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职工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权或要求支付赔偿金的权利。
那么,可能有的用人单位或出于对法的无知或者任性,就是要强行解除患病员工的劳动合同,此时,员工如何维权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作出了规定,反过来说,也是劳动者享有的权利,“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可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强行解除患病员工的劳动合同,劳动者有选择权,即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撤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可以选择确认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总之,用人单位虽然有优势地位,但是不代表用人单位可以任性而为,对员工召之即来、挥之即去,一切的行为都需要在法律的框架内。
本文作者:《高爽说法》律师帮忙团成员:江苏中虑律师事务所左迎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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