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临床和实际生活当中,经常会遇到重症病人,即便经过积极的抢救和治疗,往往也是预后(预后指的是对某种疾病结果的预测)较差,多数患者也会出现截瘫,终身瘫痪,甚至处于植物人状态。终身难以好转。面对这样的预后和结果,对于家属来说往往在抢救和放弃抢救之间犹豫徘徊、难以抉择。

这其中滋味,只有亲历者才能体会。不救吧,抢救室里是自己家人至亲,难以割舍。救吧,大概率会成为家人沉重负担,甚至在瘫痪若干年之后全家人都盼着他死。这种残忍的选择几乎已经超出了人类的决断能力范围。

那这个几乎无解的问题在医学上有没有指导意义的理论呢?确实有!那我们就来详细说一下。

在医学伦理学上有一个经典的理论叫作生命论。指的是是人们审视生命的角度及对待生命的态度。生命论有三种类型:生命神圣论、生命质量论、生命价值论。被人们誉为生命三论。

生命神圣论:这是最原始最朴素的生命论。它认为人的生命至高无上,神圣而不可侵犯。

生命神圣论是法律的准绳,就是我们不能随意剥夺他人的生命,从皇帝到乞丐。也同时是医务人员工作职业操守的准绳,我们应该尊重每个生命,不论高低贵贱。

我们在面对重症并且预后不良的病人难以抉择,往往就是因为我们内心持有的理论就是生命神圣论,一个鲜活的生命,一个至亲的家人你选择放弃叫他死亡,还是抢救成为瘫痪?这是常人难以接受的决定。

生命质量论:是以人的自然素质的高低、优劣为依据,衡量生命对自身、他人和社会存在价值的一种伦理观。

生命质量论是器官移植等医学行为的准则。比如说我们在器官移植排队过程中,有一个脏器和两个人配型成功,一个70岁的老者和一个16岁的青少年。那毋宁质疑,这个16岁的孩子肯定成为优先移植对象,哪怕这个孩子排队在老者之后,因为一旦移植成功,孩子的生命质量远高于老者。虽然残忍,可是在面对稀缺医疗资源的时候,也是无奈之举。

我们在临床和现实中对于预后不良的重症病人是否放弃难以抉择,很大一部分难题是来源于患者生命质量。如果是一个常年疾病缠身的患者或者一个90岁甚至岁的高龄老人,往往容易下决定,因为他经历了完整的人生或者死亡比或者是更好的选择,他的生命质量已经很低了。难以抉择的往往是年轻人的生命,让父母放弃一个十几岁孩子的生命,简直不可想象。这也是生命质量论影响人们决定的一个主要因素。

生命价值论:是以人具有的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的统一来衡量生命意义的一种理论。

生命价值论是医学行为的另一个准则。以上述器官移植为例子,同样的年龄,同样的配型成功,器官优先移植给谁呢?这个就要看个体的价值了。比如说一个患者和霍金同时配型成功,那伟大的科学家霍金肯定具有优先权,毕竟霍金对于人类的贡献和内在价值更强。

回归本文主题,最难抉择的就是有价值的病人——家里的顶梁柱。一个上有老下有小,也为家庭做了贡献,所有人还需要依靠的人。我们希望抢救,让他回归生活。我们不希望抢救,一个人人都依靠的人,变成了人人的负担。往往是最残忍的。

写到这里,我们就要分析一下

为什么我们国内瘫痪在床的预后不良的重病人较多,西方国家这类病人较少呢?

简单来说,不同的生命论和对于生命的态度不一样。西方国家对于生命的态度完全应了一句话——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他们更在意一个生命存在的质量和价值。面对预后不良的患者,放弃抢救和放弃患者生命是被认可的一种价值观。而我们华夏民族,勤劳、朴实、善良、勇敢,重视家庭,更重视家人。不到万不得已觉不放弃亲人,也是我们中国人的一个传统优点之一。

相信通过此文的分析,大家对于预后较差的重症病人是否放弃有了一定的看法和了解,最后笔者也希望各位都能够身体康健、阖家美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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