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开始,家里的气氛就没好过,每次大哥二哥大姐他们过来,都是吵吵闹闹一阵,哄然散去,该解决的问题到现在也没解决掉。

老母亲今年72岁了,去年因为腰肌劳损导致下肢瘫痪,躺在了床上,平时都是我在伺候的,毕竟他们都成了家,而我还没有成家么。所以,从各个角度来讲,我是最轻松的,所以我伺候也是最正常的。

可是,总有一天我也是要嫁人的吧,而且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母亲的病几乎是没有好的可能,再说了,就算是好起来了,已经72岁高龄了,也是到了享福的岁月了吧,我们还期望着她老人家为我们做什么呢?可是,问题来了,照顾母亲是我无可推卸的责任,生养父母,照顾儿女么,天经地义。可是,我从毕业到现在连份正经工作都没找到,我拿什么来照顾呢?

所以,我也没办法,因为自已的能力低的原因,老喊他们过来商量着,怎么来解决赡养母亲的问题,可是他们每次来每次都无果而终。

我很生气,真的很生气,我生气不是因为他们要不要出钱什么的,而是生气他们竟然把自已的良心都扔了。

大哥结婚最早,当时我还小着呢,可是我也清楚的记着爸妈为了他的婚事是怎么张罗的,当时家里确实穷,三间房的地势硬是一砖一瓦的给置办起来,从头到尾爸妈都没歇过,为了省点钱,自已当小工。

二哥结婚的时候,时代就变了,已经时兴起楼房了,爸爸当时虽然已经开始自已做小承包,可是那年头的钱也不是那么好挣的吧,一套楼房要二十几万,除了家里的六七万,全是借的,这还不算呢,还有装修、家电、酒席什么的呢吧。把二哥的婚事弄完,我爸光外债又欠了二十几万。

大姐结婚是伤透了爸妈心的,本来还想着靠她也许能帮着家里解决点困难,爸妈不是那不懂情理的人,彩礼钱别人家多少咱们就多少就行了。可是她倒好,为了显示自已对爱情的忠贞,说啥也不跟对方要彩礼,说是自由恋爱为的就是保证爱情的纯洁性,如果用金钱束缚了,那么她们的这场婚姻就没有任何的意义了。结婚后没多久,因为要买房子没钱,跑来跟爸妈借钱,说实话,家里的债还一堆没还呢,哪有钱借给她呢?就因为这,从那以后再没回过家,直到爸爸过世的时候,才算是又回家走动起来。

他们这些事,我是一件件一桩桩经历过来的,现在妈妈成了这样,我无非就希望他们能担当一点点做为儿女应该做的,我觉的我是没错的,可是他们每个人说的也都是没错的,那么错到底错在哪了呢?

大哥说来说去,说当时他结婚最早,也最吃亏,所以养老太太的事应该让二哥和大姐担着。

二哥说,他当时结完婚以后,穷的要啥没啥,爸妈只是给弄了套房子,对他的偏心并不是人们想的那么多。所以,应该由大哥和大姐来照顾。

大姐说,当初她结婚的时候,爸妈一分钱也没出,而且自已又是嫁出去的人,已经不算这个家的人了,所以照顾妈的重任是我们兄妹三个的,跟她没什么事。

人的心,何至于此?妈妈病倒一年了,这些事搅了一年没结果,这是做儿女的吗?最后,我决定了,我自已养活妈妈,那天我从厨房里拎着菜刀跑出来,哭喊着把他们从这个家里撵了出去。因为,那些屁话我听累了,我也不想让妈妈在他们的争吵当中再把病情加重,我想让妈妈安安稳稳的多活几年。

后来,经过多方的咨询,我以母亲的名义把两个哥哥一个姐姐告上了法庭,最终的结果是,大哥二哥每人判罚15万元作为赡养费,姐姐判罚10万元作为赡养费。但是他们不认同这样的判罚结果,提出了上诉。

可是从这一天开始,哥哥姐姐们就视我为仇人,可是,我这样做有错吗?那是我们的亲妈,生养我们的亲妈,从小把我们拉扯大,为了我们付出了一生,我们做为儿女,尽一点孝道有错吗?那么,面对他们这样的态度,我到底有没有必要把这个官司打到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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