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瘫痪专科治疗医院 >> 瘫痪诊断 >> 活埋瘫痪母亲事件背后是一个被爱抛弃的
“活埋瘫痪母亲”事件在持续发酵。社会上普遍的讨论视角,都相对道德化,多见“不孝儿子”、“无良儿子”、“道德沦丧”、“人性沦丧”等诸多令人愤懑的标签。只是,人性从来都是复杂多变的,而人性的塑造从来也都是有原因的。
据报道,马某自幼丧父,共兄妹三人,马某是长子。母亲王某在他12岁那年改嫁,带着弟弟和妹妹一起远赴甘肃,甚至将户口也迁了过去,只有马某一人被留在了靖边县,从小由叔父养大。之后,母子两人再次相见已是30多年后。
王某改嫁后,在甘肃与第二任丈夫又生下一个儿子。在马某40多岁时,老人第二任丈夫去世,她带着二儿子回到了靖边县。回来之后,老人也并没有跟马某一起居住,而是跟二儿子住在一起。
马某的二弟一直没有结婚,之前一直跟母亲一起生活。据知情人士称,马某的二弟身材矮小,严重驼背,是低保户,老人是为了更好地照料二儿子,于是老人跟二儿子一起生活。
直到年下半年二儿子生病,老人才开始与马某一起生活。此时的母亲腿脚不便,已失去自理能力。“去了没多久,老人在家中摔伤,此后就再不能下床,经常在床上大小便,搞得家里臭气熏天。”知情人士表示。
可见,这是一对缺乏“亲情与爱”的母子。
父子、母子之间“亲情与爱”的存在,更多的是基于“养育之情”上。而马某12岁后母亲就改嫁,将其留给“叔父”,很大程度上而言,他和母亲的关系是缺乏养育之情的基础的。甚至他的少年时代是缺爱的,尤其还是在那个物质匮乏的时代,处境更加不可想象。
所以,对突然出现的母亲有怨恨肯定是难免的,对瘫痪床上的母亲“没有爱”也是确定的。毕竟,自己那么小就被抛弃。但是,时过境迁,母亲已经变老,自己也不再年轻,该化解的积怨本已经不那么沉重。但是,就因为“没有爱”,“瘫痪的母亲”所带来的负累,就会再次唤起他的积怨。
当然,孝心不是买卖,没有公平与否,可马某童年失去的“亲情与爱”又找谁去讨回呢?